风水首页
【邵爱东易经风水网】由易坛泰斗邵伟华之子邵爱东老师创办,提供专业风水、 预测、婚姻、起名服务。
服务总览
服务总览
服务申请
服务申请
服务流程
服务流程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英文版
English
风水服务
风水服务
专家简介
专家简介
服务申请
服务申请
留言咨询
留言咨询
邵爱东易经风水网
风水文化
风水文化
易经文化
易经文化
国学文化
国学文化
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

首页

风水

商业风水

风水

企业风水

风水

家居风水

风水

阴宅风水

风水

四柱命理

风水

六爻预测

风水

婚姻指导

风水

个人起名

风水

公司起名

形象宣传条
联系我们
手机咨询:18992867865
热线电话:029-89601188
QQ在线咨询: 点这里咨询
微信号: dahai290008
邮件咨询:shaoaid@126.com
了解易经风水网
网站概况 网站概况 家世纪要 家世纪要
专家简介 专家简介 专家专著 专 家专著
讲课照片 讲 课照片 对外交流 对外交流
最新动态 最新动态 文化理念 文化理念
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 服务收费 服务收费
服务申请 服务申请 留言咨询 留言咨询
部门设置 部门设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服务范围
商业风水 商业风水 企业风水 企业风水
家居风水 家居风水 风水顾问 风水顾问
阴宅风水 阴宅风水 婚姻指导 婚姻指导
四柱预测 四柱预测 六爻预测 六爻预测
个人起名 个人起名 公司起名 公司起名
服务流程
①了解服务内容 ②选择服务类型
③提交服务申请 ④支付服务费用
⑤完成服务订单 ⑥查看服务方案
服务申请
商业风水申请 >> 企业风水申请 >>
家居风水申请 >> 风水顾问申 请>>
阴宅风水申请 >> 男女合婚申请 >>
四柱预测申请 >> 六爻预测申请 >>
公司起名申请 >> 个人起名申请 >>
文化知识
风水文化 风水文化 易经文化 易经文化
国学文化 国学文化 道教文化 道教文化
佛教文化 佛教文化 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
婚姻专栏 婚姻专栏 风水万里行 风水万里行
本站动态 本站动态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风水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佛教 >> 法律法规 >> 佛教规章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
来源: 网络 作者: 佚名 编辑: 周易世家 人气: 2009-7-18
内容提示: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传授三坛大戒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中有关传授三坛大戒(以下简称传戒)法事的规定,使传戒工作得以如法如律地进行,确保中国佛教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四、受戒人员的条件

  第十三条 受戒人员必须信仰纯正,爱国守法(没有任何法律纠纷),六根具足,身体健康(包括无生理缺陷)。
  第十四条 受戒人员年龄须在20至59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剃度后在寺院修学达一年以上(尼部新戒二年以上),经所在寺院僧团考察,符合受戒条件。
  第十五条 受戒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度牒和当地佛教协会及所在寺院的证明信,由省佛教协会会同传戒寺院有关执事负责审查无误,方可予以登记。
  第十六条 传戒寺院僧团,在受戒人员进堂前,务须对求戒者进行面试,考察其是否理解受戒意义,能否背诵《朝暮课诵》、《沙弥十戒》和《毗尼日用》;不合格者,不得进堂。
  第十七条 受戒人员,以传戒省的寺院常住沙弥或沙弥尼为主。外省要求受戒人员,必须由所在地省佛教协会征得传戒省佛教协会的同意,开具证明,介绍前往受戒。
  第十八条 香港、澳门、台湾及国外前来求戒者,除具备本办法规定的受戒人员条件外,还须携带有效证件,以及所在地有关团体、寺院的介绍信,经省佛教协会商得省级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报中国佛教协会备案后,传戒寺院方可接受。

  五、处罚规定

  第十九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二条、第七条规定,擅自举行传戒活动,中国佛教协会不予承认,对有关的省佛教协会及寺院通报批评,宣布其传戒活动及所发戒牒均为无效,并对负主要责任的当事人予以处分。
  第二十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新戒人数超过限额,对超出名额不发戒牒。
  第二十一条 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擅自印发戒牒,中国佛教协会不予承认,并通报各省佛教协会及各大寺院,宣布无效,同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凡不符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寺院,没有资格传授三坛大戒;凡不符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僧尼,没有资格担任传戒十师;凡不符本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人员,没有资格求授三坛大戒。

  六、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佛教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中国佛教协会
                         2000年9月15日

[本文共有 2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收藏本页到: 感谢您对本站的大力支持!
<<返回文章目录
相关搜索: 佛教规章|法律法规
24小时[最新]文章 排行榜 24小时[最热]文章 排行榜
关于易经风水网 | 邵爱东简介 | 新闻中心 | 服务总览 | 服务申请 | 付款方式 | 客户通道 | 在线留言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隐私 保护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风水业务咨询电话:029-89601188 值班手机:18992867865 传真:029-89601188 业务邮件:shaoaid@126.com 业务QQ1469305822 微信号:dahai290008
2011 © www.shaoaidong.com 邵爱东易经风水 网 版权所有 ICP09009081 地址:西安市解放路77号裕朗国际729室 敬请关注风水万里行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