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手机咨询:18992867865 |
|
热线电话:029-89601188 |
|
QQ在线咨询:
|
 |
|
|
|
|
邮件咨询:shaoaid@126.com |
|
|
|
|
|
|
|
|
|
|
|
|
|
①了解服务内容 |
②选择服务类型 |
|
③提交服务申请 |
④支付服务费用 |
|
⑤完成服务订单 |
⑥查看服务方案 |
|
|
|
|
|
|
|
|
|
|
|
|
|
|
来源:
书名:北史 |
作者:
李延寿 |
编辑:
周易世家 |
人气: |
2009-5-11 |
|
|
|
|
|
|
|
|
|
|
|
内容提示:
《北史》卷一 魏本纪第一。魏之先,出自黄帝轩辕氏。黄帝子曰昌意,昌意之少子受封北国,有大鲜卑山,因以为号。其后世为君长,统幽都之北广莫之野…… |
|
|
|
|
|
|
|
|
|
|
|
|
元年,葬昭成皇帝于金陵,营梓宫木柿尽生成林。帝虽冲幼,而嶷然不群。 刘库仁常谓其子曰:“帝有高天下之志,必兴复洪业。” 七年十月,晋败苻坚于淮南。慕容文等杀刘库仁,弟眷代摄国部。 八年,慕容暐弟冲僣立。姚苌自称大单于、万年秦王。慕容垂僣称燕王。 九年,刘库仁子显杀眷而代之,乃将谋逆。商人王霸知之,履帝足于众中,帝乃驰还。是时,故大人梁盆子六眷为显谋主,尽知其计,密使部人穆崇驰告。 帝乃阴结旧臣长孙犍、元他等,因幸贺兰部。其日,显果使人杀帝,不及。语在《献明太后传》。是岁,乞伏国仁私署秦、河二州牧、大单于。姚苌杀苻坚,坚子丕僣即皇帝位于晋阳。 登国元年春正月戊申,帝即代王位,郊天建元,大会于牛川。复以长孙嵩为南部大人,以叔孙普洛为北部大人。是月,慕容垂僣即皇帝位于中山,国号燕。 二月,幸定襄之盛乐,息众课农。慕容冲为其部下所杀。夏四月,改称魏王。五月,姚苌僣即皇帝位于长安,国号大秦。秋八月,刘显遣弟亢泥迎皇叔父窟咄于慕容永,以兵随之,来逼南境。帝左右于桓等与诸部大人谋应之。事泄,诛造谋者五人,余悉不问。帝虑内难,乃北逾阴山,幸贺兰部,阻山为固。遣行人安同、长孙贺征师于慕容垂。垂令其子贺驎率师随同等。军未至而寇逼。于是北部大人叔孙普洛等十三人及诸乌丸亡奔卫辰。帝自弩山幸牛川,屯于延水,南出代谷,会贺驎于高柳,大破窟咄,悉收其众。冬十月,苻丕为晋将冯该所杀。慕容永僣即皇帝位于长子。十一月,苻登僣即皇帝位于陇东。十二月,慕容垂遣使奉帝西单于印绶,封上谷王。帝不纳。 二年夏五月,遣安同征兵于慕容垂。垂遣子贺驎率众来会。六月,帝亲征刘显,显奔慕容永,尽收其部落。冬十二月,巡松漠,还幸牛川。 三年夏五月癸亥,北征库莫奚,大破之。六月,乞伏国仁死,其弟乾归立,私署河南王。秋七月,库莫奚部帅鸠集遗散,夜犯行宫,纵骑扑讨,尽灭之。八月,使九原公仪于慕容垂。冬十月,垂遣使朝贡。 四年春正月甲寅,袭高车诸部落。二月癸巳,遂至女水,讨叱突邻部。并大破之。是月,吕光自称三河王。夏五月,使陈留公虔于慕容垂。冬十月,垂遣使朝贡。 五年春三月甲申,西征,次鹿浑海,袭高车袁纥部,大破之。慕容垂遣子贺驎来会。夏四月丙寅,行幸意辛山,与贺驎讨贺兰、纥奚诸部落,大破之。秋八月,还幸牛川。使秦王觚于慕容垂。九月壬申,讨叱奴部囊曲水,破之。冬十月,讨高车豆陈部于狼山,破之。十二月,帝还次白漠。 六年春正月,幸纽垤川。三月,遣九原公仪、陈留公虔等西讨黜弗部,大破之。夏四月,祭天。秋七月壬申,讲武于牛川。慕容垂止秦王觚而求名马,帝绝之。乃遣使于慕容永,永使其大鸿胪慕容钧奉表劝进尊号。九月,帝袭五原,屠之,收其积谷。还纽垤川,于棝阳塞北树碑记功。冬十月戊戌,北征蠕蠕,追破之于大碛南商山下。十一月戊辰,还幸纽垤川。戊寅,卫辰遣子直力鞮寇南部。 壬午,帝大破之于铁歧山南,卫辰父子奔遁。十二月,灭之,卫辰少子屈丐亡奔薛于部。自河以南,诸部悉平。收卫辰子弟宗党无少长五千余人,尽杀之。是岁,起河南宫。 七年春正月,幸木根山,遂次黑盐池,飨群臣,北之美水。三月,还幸河南宫。秋七月,行幸漠南,仍筑巡台。冬十二月,慕容永遣使朝贡。 八年春正月,南巡。二月,幸羖羊原,赴白楼。夏六月,北巡。秋七月,临幸新坛。先是卫辰子屈丐奔薛干部,征之不送。八月,帝南征薛干部,屠其城。 九月,还幸河南宫。 九年春三月,北巡。使东平公元仪屯田于河北五原,至于棝阳塞外。夏五月,田于河东。秋七月,还幸河南宫。冬十月,蠕蠕社仑等率部落西走。是岁,姚苌子兴僣立,杀苻登。慕容垂灭永。 十年秋七月,慕容垂遣其子宝来寇五原。八月,帝亲兵于河南。冬十月辛未,宝烧船夜遁。己卯,帝进军济河。乙酉夕,至参合陂。丙戌,大破之,禽其王公以下文武将吏数千人。于俘虏中擢其才识者贾彝、贾闰、晁崇等参谋议,宪章故实。十二月,还幸云中之盛乐。 皇始元年春正月,大蒐于定襄,因东幸善无北陂。三月,慕容垂寇桑乾川,陈留公虔死之。垂遂至平城西北,闻帝将至,乃筑城自守。疾甚,遂遁,死于上谷。子宝秘丧,还至中山乃僣立。夏六月丁亥,皇太后贺氏崩。是月,葬献明太后。吕光僣称天王,国号凉。秋七月,左司马许谦上书劝进尊号,于是改元,始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跸。八月己亥,大举讨慕容宝。帝亲勒六军四十余万南出马邑,逾句注,旌旗络绎二千余里,鼓行而前,人屋皆震。别诏将军封真等从东道袭幽州,围蓟。九月戊午,次阳曲,乘西山,临观晋阳。宝并州牧、辽西王农弃城遁,并州平。初建台省,置百官,封拜公、侯、将军、刺史、太守。尚书郎以下悉用文人。帝初拓中原,留心慰纳。诸士大夫诣军门者,无少长皆引入,人得尽言,苟有微能,咸蒙叙用。己未,诏辅国将军奚牧略地晋川,获慕容宝、丹杨王买得等于平陶城。九月,晋孝武帝殂。冬十一月庚子朔,帝至真定。自常山以东,守宰或捐城奔窜,或稽颡军门,唯中山、邺、信都三城不下。别诏东平公仪攻邺,冠军将军王建、左军将军李栗等攻信都,军所行不得伤桑枣。戊午,进军中山。己未,围之。帝曰:“朕量宝不能出战,必凭城自守,急攻则伤士,久守则费粮,不如先平邺、信都,然后还取中山。”诸将称善。丁卯,车驾幸鲁口城。 二年春正月壬戌,帝引骑围信都。其夜,宝冀州刺史、宜都王慕容凤逾城奔中山。癸亥,宝辅国将军张骧、护军将军徐超举城降。是月,鲜卑秃发乌孤私署大单于、西平王。二月丁丑,帝军于钜鹿之柏肆坞,临滹沱水。其夜,宝悉众犯营,燎及行宫,兵人骇散。帝惊起,不及衣冠,跣出击鼓。俄而,左右及中军将士稍集。帝设奇阵,列烽营外,纵骑冲之。宝众大败,走还中山,获其器械数十万计。宝尚书闵亮、秘书监崔逞等降者相属,赐拜职爵各有差。三月己酉,车驾次卢奴。宝求和,请送秦王觚,割常山以西奉魏,乞守中山以东。帝许之。已而宝背约。辛亥,车驾次中山,命将围之。是夜,宝弟贺驎将妻子走西山。宝恐贺驎先据和龙,壬子夜,北遁。城内共立慕容普邻为主。夏四月,帝以军粮不继,诏东平公仪罢邺围,徙屯巨鹿。五月庚子,帝以中山城内为普邻所胁,乃招喻之。 甲辰,曜兵扬威,以示城内,命诸军罢围南徙,以待其变。甲寅,以东平公仪为左丞相,封卫王。进襄城公题爵为王。秋七月,普邻遣乌丸、张骧率五千余人出城求食,寇灵寿。贺驎自丁零中入军,因其众,复入中山,杀普邻而自立。八月丙寅朔,帝进军九门。时大疫,人马牛死者十五六,中山犹拒守,群下咸思北还。 帝知之,谓曰:“斯固天命,将若之何!四海之人皆可与为国,在吾所以抚之耳,何恤乎无人!”群臣乃不敢言。九月,贺驎饥穷,率三万余人寇新市。甲子晦,帝进军讨之。太史令晁崇奏曰:“不吉。”帝曰:“何也?”对曰:“纣以甲子亡,兵家忌之。”帝曰:“周武不以甲子胜乎?”崇无以对。冬十月丙寅,帝进军新市,贺驎退阻泒水,依渐洳泽以自固。甲戌,帝临其营,战于义台坞,大破之。贺驎单马走邺,慕容德杀之。甲申,贺驎所署公卿尚书将吏士卒降者二万余人。其将张骧、李沈、慕容文等先来降,寻皆亡还,是日复获之,皆赦而不问。获其所传皇帝玺绶、图书、府库珍宝。中山平。乙酉,襄城王题薨。 天兴元年春正月,慕容德走保滑台,卫王仪克邺。庚子,行幸真定,遂幸邺。 百姓有老病不能自存者,诏郡县振恤之。帝至邺,巡登台榭,遍览宫城,将有定都之志,乃置行台。遂还中山,所过存问百姓。诏大军所经州郡皆复赀租一年,除山东人租赋之半。车驾将北还,发卒万人通直道,自望都铁关凿恒岭至代五百余里。帝虑还后山东有变,乃于中山置行台,诏卫王仪镇之,使略阳公遵镇勃海之合口。右军将军尹国先督租于冀州,闻帝将还,谋反,欲袭信都,安南将军长孙嵩执送,斩之。辛酉,车驾发中山,至于望都尧山。徙山东六州人吏及徒何、高丽杂夷、三十六署百工伎巧十余万口以充京师。车驾次于恒山之阳。博陵、勃海、章武诸郡群盗并起,略阳公遵等讨之。是月,慕容德自称燕王,据广固。二月,车驾至自中山。幸繁畤宫。更选屯卫。诏给内徙新户耕牛,计口受田。三月,征左丞相、卫王仪还京师,诏略阳公遵代镇中山。夏四月壬戌,以历阳公穆崇为太尉,钜鹿公长孙嵩为司徒,进封略阳公遵为常山王,南安公顺为毗陵王。祭天于西郊,旗帜有加焉。广平太守、辽西公意列谋反,与郡人韩奇矫假谶图,将袭邺城。诏反者就郡赐死。是月,兰汗杀慕容宝而自立为大单于、昌黎王。六月丙子,诏有司议定国号。群臣奏曰:“昔周、秦以前,帝王居所生之土,及王天下,即承为号。今国家启基云、代,应以代为号。”诏曰:“昔朕远祖总御幽都,控制遐国,虽践王位,未定九州。逮于朕躬,扫平中土,凶逆荡除,遐迩率服,宜仍先号为魏。”秋七月,迁都平城,始营宫室,建宗庙,立社稷。慕容宝子盛杀兰汗而自立为长乐王。八月,诏有司正封畿,制郊甸,端径术,标道里,平五权,较五量,定五度。遣使循行郡国,举奏守宰不法者,亲览察黜陟之。冬十月,起天文殿。十一月辛亥,尚书吏部郎中邓彦海典官制,立爵品,定律吕,协音乐。
[本文共有 4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
|
|
 |
24小时[最新]文章
排行榜 |
 |
24小时[最热]文章
排行榜 |
|
|
|
|
|
|
|